天天315卫衣毛衫牛仔裤等服饰抽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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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22日消息(记者蒙健)因涉嫌销售不合格的小裤、卫衣、毛衫、文胸、牛仔裤等产品,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依法对海口琼山集优服装店、海南海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海口第一分公司、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海口国兴大道分公司分别予以处罚,并没收不合格产品一批。

执法人员对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海口国兴大道分公司销售的不合格牛仔裤进行查处

 “JU”牌小裤、毛衫、卫衣抽检不合格海口琼山集优服装店被处罚款元

1月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收到抽样检测报告显示,海口琼山集优服装店销售的“高腰抗菌女士小裤”、“镂空设计马海毛毛衫”和“字母休闲卫衣”经抽样检测,产品使用说明(标识)不符合GB/T.4-标准。依据《年海南省针织品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执法人员依法对海口琼山集优服装店进行检查,依法对当事人销售的“JU”牌“高腰抗菌女士小裤”(款号:B20E)2条、“JU”牌“镂空设计马海毛毛衫”(款号:E)1条和“JU”牌“字母休闲卫衣”(款号:E)1条,予以扣押。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对海口琼山集优服装店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海口琼山集优服装店销售“JU”牌“高腰抗菌女士小裤”6条,共计元(5条按31.2元/条,1条按39元/条),违法所得为39元;销售“JU”牌“镂空设计马海毛毛衫”(款号:E)售出3条,违法所得为41.4元;销售“JU”牌“字母休闲卫衣”(款号:E)5条,违法所得为69元。三种产品违法所得共计.4元,涉案货值共计元。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依法对海口琼山集优服装店没收违法所得.4元并罚款元,没收“JU”牌“高腰抗菌女士小裤”2条、“镂空设计马海毛毛衫”1条和“字母休闲卫衣”1条。

背提包抽检耐用程度不合格海南海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2元

年10月12日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海南海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OMI”背提包(货号:UH01)的抽样检测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振荡冲击性能项目不符合GB/T-2标准。依据《年海南省背提包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记者了解到,振荡冲击性能是评价书包质量以及使用寿命的重要指标。在项目测试时,模拟平时使用过程中由于提拉作用所导致产品或产品配件损坏的程度,其强度直接反映了产品的耐用程度。

今年1月1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海南海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涉嫌销售不合格背提包,其行为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公司销售的“OMI”背提包(货号:UH01)2个,予以扣押。

经调查,海南海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购进了“OMI”背提包(货号:UH01)3个,购进价为.55元/个,销售价格为元/个,已销售了1个,违法所得为.45元,涉案货值为元。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责令海南海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及限期整改,没收违法所得.45元,罚款.2元,没收“OMI”背提包2个

 HM女士文胸抽检不合格销售方被罚近元

年10月9日,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海口第一分公司销售的HM女士文胸(批号:)经抽样检验,产品使用说明(标识)不符合GB/T.4-标准。依据《年海南省女士内衣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在接到报告后,执法人员依法对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海口第一分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销售不合格服装,对该公司销售的HM女士文胸(批号:)6件,予以扣押。经查,该公司从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购进了HM女士文胸(批号:)12件,销售价格为99.9元/件,已销售了6件,违法所得为.56元,涉案货值为.8元。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依法对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海口第一分公司没收违法所得.56元,罚款元,没收HM女士文胸6件。

牛仔裤耐湿摩擦色牢度不合格商家被罚款并被没收违法所得

年9月18日,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海口国兴大道分公司销售的“ZARA”牛仔裤子(水洗产品)(货号//)经抽样检测,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耐湿摩擦色牢度不符合GB-标准,依据《年海南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执法人员对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海口国兴大道分公司销售的不合格牛仔裤进行查处

记者了解到,色牢度是指纺织品上的染料经受各种因素作用,能保持其原来色泽的性能。色牢度差的服装,在使用过程中,染料容易脱落和褪色,影响美观,且脱落的染料分子或重金属离子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而危害健康。面料生产企业在对面料染色时使用了劣质染料、染色后水洗不充分或者整理不到位等,都可能导致面料的色牢度不合格,

经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调查,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海口国兴大道分公司从西班牙总部购进了“ZARA”牛仔裤子(水洗产品)(货号//)9条,购进价为64.01元/条,销售价格为元/条,已销售了8条,违法所得为.92元,涉案货值为元。

对此,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依法对飒拉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海口国兴大道分公司没收违法所得.92元并罚款.5元,同时没收“ZARA”牛仔裤子(水洗产品)(货号//)1条。

责任编辑:陈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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